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『Register』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5069|回复: 0

【一件事 一次了】房贷“断供”引追偿 法官调解促履行

[复制链接]

141

主题

0

回帖

480

积分

网站编辑

积分
480

官方认证

发表于 2023-12-12 08:29:5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 河北


近日,曲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,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
被告王某与原告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约定王某向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房屋,王某先付一部分首付款,余款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。随后,王某与某银行签订《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》,房地产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,银行随后向王某发放购房贷款。购房后,被告并未按期足额向银行偿还本息,银行催缴无果,原告作为保证人遂替被告王某偿还逾期银行贷款共计2万余元。原告依约履行了担保责任,诉至曲阳法院,向被告王某追偿代付的款项。

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虽然案情简单、证据充分,易于判决,但住房涉及民生大事,如果处理不当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,于是决定在开庭前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。调解过程中,承办法官告知王某逾期不偿还贷款,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,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,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。最终,原、被告在合理维护各自切身利益的前提下,通过自愿协商,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且当庭兑现。


该案的成功调解,与双方当事人在法治环境下相互理解、相互体谅的品质息息相关,既降低了银行和企业的金融风险,也为借款人保住了房屋,彰显了司法的温度。下一步,曲阳法院将持续坚持调判结合的原则,加大调解力度,采取多种途径,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实质性化解纠纷,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、更便捷、更高效的司法服务,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。




来源:曲阳法院

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曲阳论坛 ( 冀ICP备2023004280号-1 )|网站地图

GMT+8, 2024-10-3 06:29 , Processed in 0.088083 second(s), 23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